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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

  2008年9月16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的规定,经陕西省政府2008年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将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(254处)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。陕政发〔2008〕45号
石泉炼钢炉
  石泉炼钢炉时代:1958年地点:礼泉县石潭镇石泉村小学后保护范围:以炼钢炉遗存为中心,四周分别向外延伸16米;南北宽52米,东西长72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A区四周围各外延4…[详细]
中国大地原点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位于咸阳市北的泾阳县永乐镇石际寺村,是中国的地理中心。大地原点由中心标志、仪器台、主体建筑、投影台等四大部分组成。高出地面25米多的立体建筑共七层,…[详细]
国家授时中心蒲城授时台旧址
  国家授时中心蒲城授时台旧址时代:1967年地点:蒲城县翔村乡柴浴村保护范围:以短波授时台区目前围墙为界,向西、北、南三面外延100米,东面延伸50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A区四…[详细]
石泉造纸作坊
  石泉造纸作坊时代:民国地点:石泉县中坝乡长安村纸厂保护范围:西南临公路,东北滨河,东南为田坎,西北接住户。建设控制地带:A区四面外延20米。 2008年,石泉造纸作坊被陕…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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